厦门市同安区企业上华为云配套奖励补贴政策
一、支持范围和补贴标准
对获得智能制造云和软件开发云市级上云补贴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市级上云费用补贴相同额度的奖励,单家企业每年获得的市级补助和区级奖励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该企业当年度实际上云费用的80%。对符合本条措施条件的规模以上软件类企业上云费用补贴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二、申报材料
1、同安区企业上云配套奖励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纳税证明
4、企业申报市工信局补助的申请表、获得市工信局补助的红头文件、附件页及补助经费到账凭证(加盖企业公章);
三、申报及审批流程
1、申报企业每年4月30日前向区工信局科信科申报。
2、厦门米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华为云指定服务商,免费协助同安企业上云,免费协助企业申请注册华为云,免费协助企业开通华为云,免费协助企业申请上云奖励补贴。联系人:闵茂森,联系电话0592-3278915。
3、区工信局会同财政局审核后拨付资金。